业主与装修公司合作必定是要签订装修合同的,这些对装修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。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作都一定能够称心如意的,如果跟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又不想用了怎么办?居众装修公司就这种情况,给你做一个详细的分析。
一、什么是合同?
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
二、签订合同的意义是什么?
合同的存在是对双方利益的共同保障,同时也是一种制约。你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,既保障了你的权益不受侵害,对装修公司也是同样的道理,合同上的制约与保障是相互的。
三、跟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又不想用了怎么办?
这个情况的结合整件事的始末来看,如果是装修公司存在先行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,那么你不想用了,可以直接说明,因为装修公司违约在先,错的是他们,即便签了合同不想用也是有理有据的,直接与他们交涉便可。
如果装修公司并没有问题,只是你突然不想在这家做了,那么便要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,作出该有的赔偿,因为合同是对双方利益共同的保障,现在你突然违约,装修公司的利益得到损害,你作出补偿是应该的。同样,如果是装修公司违约,那么你也可以要求他们给你补偿。其实换位思考一下,如果装修公司在签订好合同后,突然违约,你肯定也心里不舒服,要装修公司赔偿,这件事放在你身上和装修公司公司上都是一样的。
这种事情也再一次提醒了我们业主,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必须慎重,签合同之前,你想要换其他装修公司,那没有问题。但是签了合同之后,就有了法律上的约束,这时候你想换公司,违约金是免不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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